关于组织我校宣传文化人才进行无锡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3-10    点击:

各单位:

为全面落实无锡市“强智聚才”工程,推动我校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《关于组织宣传文化人才进行无锡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决定,组织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无锡市人才分类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象及原则

我校全职在岗且符合无锡市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宣传文化人才。其中已入选国家级和省、市级人才工程的,要应报尽报,符合多类标准的按“就高原则”申报,每人仅限申报一类。

二、条件与标准

人才分类认定条件和标准,请查阅《“太湖人才计划”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》(锡人才办〔2024〕5号)(见本通知附件或登陆“无锡市人民政府”网站( https://www.wuxi.gov.cn/doc/2024/11/27/4442292.shtml查看)。

三、程序

(一)个人申报

申报对象登陆“无锡人才”微信公众号,在底部菜单“无比爱才——分类认定”中填写有关信息,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。我校第一期人才分类认定集中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4月25日(周五),后期将进行常态化申报。

(二)推荐审核

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,在线填写推荐意见。

(三)在线复审

市委宣传部对照《“太湖人才计划”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》,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资格审查,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提交复核结果。

(四)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在线审核

拟认定 D类人才的,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核准;拟认定 A、B、C类人才的,由市委人才办核准;特殊人才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核准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人才分类认定是人才享受全市服务保障政策的依据,认定结果直接影响人才服务保障政策的兑现。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主动宣传讲解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及服务保障政策,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宣传文化人才进行网上申报,并以此次申报为契机,建立本部门人才数据库,动态跟踪服务。

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5年3月7日

人民网 中国教育新闻网 学校主页

无锡学院版权所有  地址:无锡市锡山大道333号   邮编:214105  电话:0510-80560241  苏ICP备2022009636号-1